文言文中之字的用法?

来源: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:作业帮 时间:2024/05/02 06:41:08
文言文中之字的用法?

文言文中之字的用法?
文言文中之字的用法?

文言文中之字的用法?
之的用法

1、他,她,它(们).例:①人皆吊之.(之:他,指上文善术者)②以刀劈狼首,数刀毙之.(之:它,指狼)③ 然之.(之:它,指上文李 的话)④彼竭我盈,故克之.(之:他们,指齐军)⑤我见相如,必辱之.(之:他,指相如)
2、的.例:①东割膏腴之地,北收要害之郡.②小大之狱,虽不能察,必以情.
3、往,到.去.例:①如欲之南海,何如?(《为学》)②去逾四十里,之虚所卖之.(本义项指前一个“之”)③辍耕之垄上,怅恨久之.(本义项指前一个“之”)
4、这,此.例:①以君之力,曾不能损父之丘,如太行王屋何?(本义项指后一个“之”)②郯子之,其贤不及孔子.③有良田、美池、桑竹之属.④均之二策,宁许以负秦曲.
5、作宾语前置的标志.例:①何陋之有?②宋何罪之有?③句读之不知,惑之不解.
6、我.例:①君将哀而生之乎?②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!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复返也.
7、调整音节,无实义.例:辍耕之垄上,怅恨久之.(本义项指后一个之)
8、用在主谓结构中,表示了消句子独立性.例:①孤之有孔明,犹鱼之有水也.②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?
9、作定语后置的标志.例:①云之崔嵬.②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,受物之汶汶者乎!
10、向.例:然后驱而之善.


⑴他,她,它(们).例:
①人皆吊之.(之:他,指上文善术者)
②以刀劈狼首,数刀毙之.(之:它,指狼.)
③ 然之.(之:它,指上文李 的话.)
④媪之送燕后也,持其踵为之泣.(本义项指后一个“之”:她,指燕后.)
⑤彼竭我盈,故克之.(之:他们,指齐军.)
⑥我见相如,必辱之.(之:他,指相如.)
⑦以杜君言泛讯之.(之:他们,旨狱中囚犯.)
⑧阿母得闻之,槌床便大怒.(之:它,指上文府吏的话.)
⑨遽扑之,入石穴中.(之:它,指蟋蟀.)
⑩收天下之兵,聚之咸阳.(本义项指后一个“之”它指兵器.)
⑵的.例:
①近塞之人,死者十九.(《塞翁失马》)
②小大之狱,虽不能察,必以情.
③坎坎伐檀兮,置之河之干兮.
④东割膏腴之地,北收要害之郡.
⑶往,到.去.例:
①如欲之南海,何如?(《为学》)
②去逾四十里,之虚所卖之.(本义项指前一个“之”.)
③诸将请所之.
④辍耕之垄上,怅恨久之.(本义项指前一个“之”?)
⑤又有剪发杜门,佯狂不知所之者.
⑥于是弃其家走之关中.
⑦有牵牛而过堂下者.王见之,曰:“牛何之?”(本义项指后一个之“之”.)
⑷这,此.例:
①以君之力,曾不能损父之丘,如太行王屋何?(本义项指后一个“之”.)
②其上以构脂、腊和氏灰之类昌之.(本义项指前一个之.)
③有良田、美池、桑竹之属.
④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.
⑤均之二策,宁许以负秦曲.
⑥郯子之,其贤不及孔子.
⑦于是六国之士,有宁越、徐尚、苏秦、杜赫之为之谋.(本义项指中间一个.)
⑸作宾语前置的标志.例:
①何陋之有?
②宋何罪之有?
③句读之不知.
④何功之有哉?
⑤诗云:“他人有心,予忖度之.”──夫子之谓也.(本义项指后一个之.)
⑹我.例:
①君将哀而生之乎?
②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!
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复返也.
④臣乃市井鼓刀屠者,而公子亲数存之.
⑤今单车来代之,何如哉?
⑥寡君之以为戮,死且不朽.(之以为戮:以之为戮.之:指我们.)
⑺调整音节,无实义.例:
辍耕之垄上,怅恨久之.(本义项指后一个之.)
⑻用在主谓结构中,表示了消句子独立性.例:
①孤之有孔明,犹鱼之有水也.
②乐郊乐郊,谁之永号!
③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?
⑼作定语后置的标志.例:
①云之崔嵬.
②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,受物之汶汶者乎!
⑽向.例:
然后驱而这善.
泾流之大(代词,这样)
我之谓也(结构助词,帮助宾语前置)
仲尼之闻(结构助词,的)
两涘渚崖之间不辩牛马(相当于“的”)
轻伯夷之义者(定于后置的标志)
今我睹子之难穷也(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)
1、代词.
(1)可以代人、代物、代事.代人多是第三人称.译为“他”(他们)、“它”(它们).作宾语或兼语,不作主语.
例①:作《师说》以贻之.(代人,作宾语.)
例②:輮使之然也.(代物,作兼语.)
例③:人非生而知之者.(代事理,作宾语.)
(2)指示代词,表近指.可译为“这”,通常作复指性定语.例:均之二策,宁许以负秦曲.
2.助词.
(1)结构助词,定语的标志.用在定语和中心语(名词)之间,可译为“的”,有的可不译.
例①:若能以吴、越之众与中国抗衡. 例②:道之所存,师之所存也.
(1) 结构助词,补语的标志.用在中心语(动词、形容词)和补语之间,可译为“得”.
例:古人之观于天地、山川、草木、虫鱼、鸟兽,往往有得,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.
(3)结构助词,宾语前置的标志.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,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,译时应省去. 例:宋何罪之有?(即“宋有何罪”.)
(4)结构助词,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,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,可不译.译时也可省去.
例①:师道之不传也久矣!欲人之无惑也难矣! 例②:孤之有孔明,犹鱼之有水也.
(5)音节助词.用在形容词、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,或用在三个字之间,起调整音节的作用,无义,译时应省去.
例①:倾之,烟炎张天. 例②:毛先生以三寸之舌,强于百万之师.

如《鸿门宴》中的“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”,“之”用在处所名词“沛公军”前,作动词。 2 结构助词“的”。如《谏太宗十思疏》中的“代百司之职役

助词,的
主谓之间,取消句子独立性,无实义
动词,到,往
代词,指第三人称
助词,宾语前置

助词

助词,的。
助词,取消句子独立性,无实意。
宾语前置标志词,无实意。

在古汉语中“之”字用法颇为复杂,“之”字在古汉语里可作实词,也可作虚词,不同的语境里“之”有不同的用法。本文就此谈点粗浅见解。
  作实词的“之”有两种情况:一作代词;二作动词。
  “之”字作动词,意为“到……去”、“往”、“到”、“至”。如:“之死矢靡它。”(《诗经•风•柏舟》)——到死发誓没有他心。“项伯及夜驰之沛公军”(《鸿门宴》)——项伯于是连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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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古汉语中“之”字用法颇为复杂,“之”字在古汉语里可作实词,也可作虚词,不同的语境里“之”有不同的用法。本文就此谈点粗浅见解。
  作实词的“之”有两种情况:一作代词;二作动词。
  “之”字作动词,意为“到……去”、“往”、“到”、“至”。如:“之死矢靡它。”(《诗经•风•柏舟》)——到死发誓没有他心。“项伯及夜驰之沛公军”(《鸿门宴》)——项伯于是连夜奔跑到沛公的军营里。“庄辛去之赵”,是说庄辛离开楚国到赵国去。“之”作动词在古汉语中不很多,因而常借做代词。“之”做代词时,一般用作宾语,代人、事、处所,所代的对象大多出现在上下文中。做代词“之”又分指示代词和人称代词。
  “之”作人称代词,可译作“他们”、“她们”、“它们”,作宾语。如:“君为我呼入,吾得兄事之”(《鸿门宴》);“放之山下,虎见之”(《黔之驴》);“邻人京城氏之孀妻有遗男,始龀,跳往助之”(《列子•汤问》);“子晰,上大夫;女,嬖大夫,而弗下之,不尊贵也”(《左传•昭公元年》);“此尧舜非弗欲也,不可得,故举兵绳之”(《孙膑兵法•见威王》)。从上面所举例中发现,“之”作人称代词时所代的人称在上下文中不一定有具体交代。这要根据语言环境进行判断。
  “之”作指示代词,译为“此”、“这”、“那里”、“这样”、“这个”等,此时,“之”可作定语,也可作宾语。如:“故为之说”(《捕蛇者说》);“之二蠢又何知”(《庄子•逍遥游》);“曰:否,以粟易之”(《孟子.许行》);“不学自知,不问自晓,古今行事,未之有也”(《论衡•实知》);“得之若惊,失之若惊,是谓宠辱若惊”(《老子•十三章》);“之主者,守至约而详,事至佚而功”(《荀子•王霸》);“异哉,之歌者非常入也”(《吕氏春秋•举难》)。从上面例中看出,“之”作指示代词时,多用在名词前。w
  由上看出,“之”作人称代词时,一般在动词之后。第二,作为人称代词的“之”要根据上下文仔细体会、灵活翻译,如“人非生而知之者”的“之”,其上下文都找不到先行词,它是泛指“知”的对象,即知识、道理等,可略而不译,也可根据上下文之意译为“知识或道理”。第三,“之”活用为第一人称要译为“我”,如“幸来告语之”(《西门豹治邺》);“君将衰而生之乎”(《捕蛇者说》)等。
  “之”作为虚词有四种用法:助词、连词、介词、语气词。
  1.助词“之”的用法有五种情形:①用在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,使二者组成偏正短语,表示前后两项的各种关系,可据情况灵活译出。如“人之患在好为人师”(《孟子•离娄上》),句中的“之”用在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,表领属关系,译为“的”。②用在动词和他的宾语之间,起着把宾语提前的作用,以达到强调的目的,可不译出。如“女罪之不恤,而又何清焉?”(《左传•昭公二年》)。③用在表示时间的副词后面,表示时间的持续等状态。如:“顷之,烟炎张天,人马烧溺死者甚众”(《资治通鉴•汉纪,献帝建安中三年》),可译为“不一会儿”。④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,取消句子的独立性。如“不知东方之既白”(《东坡全集•赤壁赋》),可不译出。⑤用在副词后面,谓语或主语结构的前面,表示语气的加强和语调的延长。 如“迩之事父,远之事君”(《论语•阳货》)。
  2.“之”作连词,它不像“且、以、而、则”等连接谓语性词组或句子,构成联合关系,而是连接定语和中心语,组成偏正结构,表示领属性或修饰的关系,在意义上相当于现代汉语助词“的”。①连接定语和中心语。如“今陛下能得项籍之头乎?”(《史记留侯世家》),连接名词定语“项籍”和名词中心语“头”。②连接主语和谓语,使主语结构转变为定中关系的名词性短语。不过,这种结构形成必须在句中充当主语、宾语、判断句谓语和表示时间的状语等情况。如“大哉,尧之为君!”(《孟子•滕文公上》),“尧之为君”本为主谓结构,中间插入连词“之”,使它转为定中结构,作形容词“大”的主语,这是个主谓倒置的句子,③用在主语和谓语中间起连接作用,但不宜认为使主谓结构转变为名词性的成分,因为它没有在句中担任主语、宾语等成分,而是作为一个分句用在加一个分句的前面,同它构成复句关系。如“父母之爱子,则为之深远”(《战国策•赵策四》),“之”字可不译出。
  3.“之”作介词时,译作“于”,“对于”等。这种情况下,“之“可用为状语或状语结构,不过少见。如“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”(《礼记•大学》),作状语,可译为“人对于他所亲爱的就认识不清”。
  4.“之”作语气词,常用在句末,多见于韵文中,表示一种咏叹的语气,同时还有凑足音节的作用。例如“神之听之,式谷以女”(《左传•小雅•小明》),“之”在这里语气词。当然,“之”在古汉语中作语气词不多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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